第2章
老公把二十萬年終獎全給小姑子當嫁妝,我直接起訴!
“好。”我說,“你說了算是吧?那咱們法庭上說。”
我轉身走進臥室,拿起手機,鎖了門,撥了一個號碼。
“喂,張律師嗎?我是方琳。我想咨詢一下**夫妻共同財產侵占的事。”
門外的客廳炸了鍋。
陳旭在砸門:“方琳你瘋了!你打給誰呢?你給我出來!”
婆婆的聲音尖得能刺穿門板:“她敢**?她吃我們陳家的住我們陳家的,她有什么臉**?”
小姑子說:“媽,別理她,她就是嚇唬人的,她哪有那個膽子。”
我靠在臥室的墻上,聽著門外的聲音,嘴角慢慢揚起來。
嚇唬人?
呵呵。
我叫方琳,今年三十二歲,結婚三年。
三年前,我放棄老家鐵飯碗的工作,遠嫁到這個城市,進了陳旭所在的公司做行政崗,月薪八千。
陳旭是銷售總監,月薪兩萬五,年終獎多發半年工資——大概二十萬出頭。
我們結婚的時候,他家出了十萬彩禮,我家陪嫁了一輛車。房子是**媽出首付買的,寫的是陳旭一個人的名字,但婚后貸款是我們一起還的。
我一直以為,夫妻之間要相互信任、相互扶持,所以這三年來,家里的財政大權我從來沒爭過。
陳旭的工資卡他自己拿著,每個月往公共賬戶轉一萬塊作為家用,剩下的錢他自己支配。
我以為他是個有分寸的人。
直到今天。
其實今天的事,說意外也不意外。
這三年里,陳旭給婆家的錢,早就不是小數目了。
結婚第一年,小姑子陳婷上大學,說是學費不夠,婆婆讓陳旭出了兩萬。
我說咱們剛結婚,手頭也不寬裕,要不先出一萬?
陳旭當場甩臉子:“那是我親妹妹,你連這個都計較?你也太自私了吧?”
我沒再說話。
過了兩個月,婆婆又說家里老房子要翻修,讓陳旭出三萬。
我說翻修老房子是好事,但咱們能不能跟姐姐弟弟平攤?
婆婆在電話那頭聽到了,當天就打了車過來,坐在我家客廳里哭了一個下午。
“我養兒子有什么用啊!娶了媳婦忘了娘啊!我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,現在連給老娘出點錢都要看兒媳婦的臉色啊!”
陳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