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我在監獄門口等了二十年,等來一場驚天騙局
第一章
我舉著那塊硬紙板,在監獄鐵門外站了整整四個小時。
紙板上是我用馬克筆寫的兩個字:知遠。
林知遠,我等了二十年的孩子。
五月的太陽很毒,曬得紙板邊沿都翹了起來。獄警換了三班,門口陸陸續續走出來七八個人,每個人都有家屬來接,歡呼、擁抱、哭泣。
只有我沒等到。
“大姐,您還在等?”最后一班的獄警從崗亭里走出來,是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,胸牌上寫著“李正”。
“我兒子今天出來。”我把紙板舉高了一點,“林知遠,*監區,二十年刑期,今天到期。”
李正的表情頓了一下。
“您稍等。”他轉身回崗亭,過了十分鐘才出來,臉色比剛才難看,“大姐,您是林知遠的什么人?”
“繼母。”我說,“我叫蘇明華,他檔案里登記的探視人就是我。”
李正搓了搓手:“蘇女士,林知遠……他六年前就出去了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什么?”
“2018年6月,林知遠的生父母辦了親屬接領手續,他已經離監監獄了。”李正的語氣盡量放輕,“今天沒有人會從這里出來。”
我手里的紙板掉在地上。
“不可能。”我說,“我每個季度都來探監,上個月我還見過他。他親口跟我說,今年五月底出去,讓我來接他。”
“檔案上明明白白寫著已離監。”
“那我每次來見的人是誰?!”
李正不說話了。
我蹲下去撿那塊紙板,手抖得幾乎抓不住。馬克筆的墨被我汗濕的指頭蹭花了一角,“知遠”兩個字糊成一團。
“蘇女士,您先回去吧。”李正說,“現在,立刻。”
“我要查記錄。我要看他的檔案。”
“家屬隱私我們不能隨便透露。”
“我就是家屬!”
“您已經不是他的法定監護人了。”李正嘆了口氣,“六年前手續辦完,監護權就轉回他親生父母名下了。您回去查查自己手里的東西吧,也許是您當時簽了字忘了。”
我沒再聽他說。
轉身往路邊走,從包里翻手機。指頭碰到金屬外殼,才發覺掌心全是冷汗。
打給誰?
林知遠手機號早停了。陸建國——他親生父親——我連號碼都沒有。
顧凱。
對,顧凱。
我那個親生兒子。十八年前我和林國棟離婚,顧凱隨了我現任丈夫顧承霖的姓,這些年一直在外地,每月按時打錢,每年春節打電話,聽話、懂事,是別人眼里的好兒子。
他一定知道點什么。
我翻出“凱凱”那欄,按下撥號。
“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。”
再撥。
還是關機。
我站在監獄門口的太陽底下,看著手里那塊臟了一角的硬紙板,看了很久。
二十年。
我等了二十年,就是為了今天站在這里,把那個孩子接回家。
現在有人告訴我,他六年前就走了,而我一無所知。
第二章
我是騎電動車回去的。
從郊區監獄到老城區,要穿大半個市。五月的太陽燙得頭皮發麻,我卻覺得冷,是從骨縫里往外滲的冷。
下午一點半,停車,上六樓。
鑰匙在鎖孔里轉了兩次才打開。顧承霖不在家,他最近總往外跑,說有個并購的案子要談。
我直接進書房。
鐵皮柜在書架旁邊,已經生了銹。蹲下去,鑰匙串上最小那把開柜門。
里面是二十年。
探視證一張張按時間碼好。最上面是2024年4月的,照片里我已經滿頭白發。再往下,2023、2022、2021……每年四次,春夏秋冬,監獄規定。
我把所有探視證倒在地板上。
要找2018年的。
找到了。
2018年6月那張,照片里我穿淺藍T恤,笑得勉強。我記得那次林知遠說前陣子感冒,我還托獄警多照應……
等一下。
2018年6月,我確實去探了監。
李正說他6月15日就離開了。
可我手里這張證,日期是6月23日。
我抓起手機,又打李正。他臨走給了我名片。
“李警官,我是蘇明華。”我盡量讓聲音平穩,“林知遠是2018年6月15日離監的
我舉著那塊硬紙板,在監獄鐵門外站了整整四個小時。
紙板上是我用馬克筆寫的兩個字:知遠。
林知遠,我等了二十年的孩子。
五月的太陽很毒,曬得紙板邊沿都翹了起來。獄警換了三班,門口陸陸續續走出來七八個人,每個人都有家屬來接,歡呼、擁抱、哭泣。
只有我沒等到。
“大姐,您還在等?”最后一班的獄警從崗亭里走出來,是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,胸牌上寫著“李正”。
“我兒子今天出來。”我把紙板舉高了一點,“林知遠,*監區,二十年刑期,今天到期。”
李正的表情頓了一下。
“您稍等。”他轉身回崗亭,過了十分鐘才出來,臉色比剛才難看,“大姐,您是林知遠的什么人?”
“繼母。”我說,“我叫蘇明華,他檔案里登記的探視人就是我。”
李正搓了搓手:“蘇女士,林知遠……他六年前就出去了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什么?”
“2018年6月,林知遠的生父母辦了親屬接領手續,他已經離監監獄了。”李正的語氣盡量放輕,“今天沒有人會從這里出來。”
我手里的紙板掉在地上。
“不可能。”我說,“我每個季度都來探監,上個月我還見過他。他親口跟我說,今年五月底出去,讓我來接他。”
“檔案上明明白白寫著已離監。”
“那我每次來見的人是誰?!”
李正不說話了。
我蹲下去撿那塊紙板,手抖得幾乎抓不住。馬克筆的墨被我汗濕的指頭蹭花了一角,“知遠”兩個字糊成一團。
“蘇女士,您先回去吧。”李正說,“現在,立刻。”
“我要查記錄。我要看他的檔案。”
“家屬隱私我們不能隨便透露。”
“我就是家屬!”
“您已經不是他的法定監護人了。”李正嘆了口氣,“六年前手續辦完,監護權就轉回他親生父母名下了。您回去查查自己手里的東西吧,也許是您當時簽了字忘了。”
我沒再聽他說。
轉身往路邊走,從包里翻手機。指頭碰到金屬外殼,才發覺掌心全是冷汗。
打給誰?
林知遠手機號早停了。陸建國——他親生父親——我連號碼都沒有。
顧凱。
對,顧凱。
我那個親生兒子。十八年前我和林國棟離婚,顧凱隨了我現任丈夫顧承霖的姓,這些年一直在外地,每月按時打錢,每年春節打電話,聽話、懂事,是別人眼里的好兒子。
他一定知道點什么。
我翻出“凱凱”那欄,按下撥號。
“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。”
再撥。
還是關機。
我站在監獄門口的太陽底下,看著手里那塊臟了一角的硬紙板,看了很久。
二十年。
我等了二十年,就是為了今天站在這里,把那個孩子接回家。
現在有人告訴我,他六年前就走了,而我一無所知。
第二章
我是騎電動車回去的。
從郊區監獄到老城區,要穿大半個市。五月的太陽燙得頭皮發麻,我卻覺得冷,是從骨縫里往外滲的冷。
下午一點半,停車,上六樓。
鑰匙在鎖孔里轉了兩次才打開。顧承霖不在家,他最近總往外跑,說有個并購的案子要談。
我直接進書房。
鐵皮柜在書架旁邊,已經生了銹。蹲下去,鑰匙串上最小那把開柜門。
里面是二十年。
探視證一張張按時間碼好。最上面是2024年4月的,照片里我已經滿頭白發。再往下,2023、2022、2021……每年四次,春夏秋冬,監獄規定。
我把所有探視證倒在地板上。
要找2018年的。
找到了。
2018年6月那張,照片里我穿淺藍T恤,笑得勉強。我記得那次林知遠說前陣子感冒,我還托獄警多照應……
等一下。
2018年6月,我確實去探了監。
李正說他6月15日就離開了。
可我手里這張證,日期是6月23日。
我抓起手機,又打李正。他臨走給了我名片。
“李警官,我是蘇明華。”我盡量讓聲音平穩,“林知遠是2018年6月15日離監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