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人。
所以她才要孤立我。
不是因為她不喜歡我。
是因為她需要我孤立。
一個沒有朋友的人,被偷了東西,說出去只會被當成“嫉妒”。
我閉上眼睛。
然后睜開。
從那天起,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我不說。
我不鬧。
我留證據。
從現在開始,我做的每一份設計稿,都會在原始文件的圖層里,藏一個東西。
一個肉眼看不到的水印。
我的名字縮寫。
SN。
放大到200%才能看到。
正常瀏覽、打印、截圖,都看不出來。
但只要有人拿去用——
我隨時可以證明,這是我的。
我打開電腦。
開始在所有新項目的源文件里,一個一個地加水印。
周琳不知道。
張悅不知道。
陳萌不知道。
沒有人知道。
章末——
水印加完的那天晚上,我的手機震了一下。
一條陌生人的好友申請。
備注寫著:
“蘇念你好,我是你們學校15級的學姐,林可。我在望舟設計工作。你的站酷主頁我看過了,想聊聊。”
望舟設計。
就是我最想去的那家公司。
3.
林可學姐約我在學校旁邊的咖啡館見面。
她比我大三屆,短發,說話很快。
“你站酷上的作品我都翻過了。”
她喝了一口美式。
“你們這一屆視覺傳達的,我就看到你一個有想法的。”
我沒說話。
不是謙虛。
是不習慣有人夸我。
三年了,沒有同齡人跟我說過“你做得好”。
“你畢業打算去哪?”她問。
“望舟。”我說。
“我們今年秋招會開視覺設計師的崗位。”她說。“到時候你投簡歷,我幫你內推。”
我心跳快了一下。
“謝謝學姐。”
“別謝我。你作品好,不需要靠關系。”
她放下咖啡杯。
“但有一件事,你注意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作品集一定要保護好。”她說。“我們行業抄襲的事太多了。尤其是校招,同一個學校的人互相抄,面試官根本分不出來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所以你的作品集,在投遞之前,別給任何人看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我沒告訴她,已經有人在偷了。
但我記住了這句話。
回到宿舍,周琳在化妝。
“去哪了?”她隨口問。
“圖書館。”我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