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老公拿800萬公款養小三,我反手送他吃牢飯
結婚五年,我一直以為方予津真的改了。直到結婚紀念日那天,溫晴晴抱著一個四歲的女孩堵在我家門口,笑著說:"你老公答應今天帶女兒去海洋館的,怎么,又在你這兒演好丈夫?"四年前她懷著孩子,方予津在雪地里跪著求我原諒。原來所謂的浪子回頭,不過是一場精心排演的騙局。
第一章
第一次抓到方予津**,是在我們訂婚后第三天。
我提前下班回家,推開臥室的門,他和溫晴晴滾在一起。
我當場把訂婚戒指砸在他臉上,拖著行李箱回了娘家。
他不肯放手。
大年三十的夜里,他跪在我家樓下,雪沒過了膝蓋。
"敘寧,是我犯了混。你要是不原諒我,我就死在這兒。"
他跪了七個小時。
嘴唇凍得發烏,眉毛上掛著冰碴子。
我媽心疼得直掉眼淚,我爸也勸我:"年輕人犯一次錯,給他個機會。"
四年的感情,我到底沒能狠到底。
婚后五年,他待我比從前更好。
每天早起給我做早餐,出差前在冰箱貼上便簽,上面寫著"想你"。
所有人都羨慕我嫁了個好男人。
我也漸漸相信,那件事只是一場荒唐的意外。
直到結婚五周年紀念日那天。
我在家里燉了他最愛的排骨湯,桌上擺了六道菜。
門鈴響了。
我以為他忘帶鑰匙,笑著去開門。
門外站著溫晴晴。
她懷里抱著一個四歲左右的女孩,扎著兩個小辮子,穿著粉色的公主裙。
"方予津呢?"
溫晴晴靠在門框上,語氣隨意得像是在自家串門。
"他答應了今天帶欣欣去海洋館,怎么又在你這兒賴著不走了?"
我手里的湯勺"啪"地砸在了地磚上。
排骨湯濺了一腳面,燙得皮膚發紅,可我什么感覺都沒有。
四年前,方予津對天發誓,說他給了溫晴晴一筆錢,讓她離開這座城市,永遠不再聯系。
可現在,她不但沒走,還抱著一個和方予津眉眼如出一轍的孩子站在我面前。
也就是說,當年他跪在雪地里哭著求我原諒的時候,溫晴晴的肚子里已經揣著他的種了。
這五年,他每個月的"出差",每個夜晚說完晚安之后的沉
第一章
第一次抓到方予津**,是在我們訂婚后第三天。
我提前下班回家,推開臥室的門,他和溫晴晴滾在一起。
我當場把訂婚戒指砸在他臉上,拖著行李箱回了娘家。
他不肯放手。
大年三十的夜里,他跪在我家樓下,雪沒過了膝蓋。
"敘寧,是我犯了混。你要是不原諒我,我就死在這兒。"
他跪了七個小時。
嘴唇凍得發烏,眉毛上掛著冰碴子。
我媽心疼得直掉眼淚,我爸也勸我:"年輕人犯一次錯,給他個機會。"
四年的感情,我到底沒能狠到底。
婚后五年,他待我比從前更好。
每天早起給我做早餐,出差前在冰箱貼上便簽,上面寫著"想你"。
所有人都羨慕我嫁了個好男人。
我也漸漸相信,那件事只是一場荒唐的意外。
直到結婚五周年紀念日那天。
我在家里燉了他最愛的排骨湯,桌上擺了六道菜。
門鈴響了。
我以為他忘帶鑰匙,笑著去開門。
門外站著溫晴晴。
她懷里抱著一個四歲左右的女孩,扎著兩個小辮子,穿著粉色的公主裙。
"方予津呢?"
溫晴晴靠在門框上,語氣隨意得像是在自家串門。
"他答應了今天帶欣欣去海洋館,怎么又在你這兒賴著不走了?"
我手里的湯勺"啪"地砸在了地磚上。
排骨湯濺了一腳面,燙得皮膚發紅,可我什么感覺都沒有。
四年前,方予津對天發誓,說他給了溫晴晴一筆錢,讓她離開這座城市,永遠不再聯系。
可現在,她不但沒走,還抱著一個和方予津眉眼如出一轍的孩子站在我面前。
也就是說,當年他跪在雪地里哭著求我原諒的時候,溫晴晴的肚子里已經揣著他的種了。
這五年,他每個月的"出差",每個夜晚說完晚安之后的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