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
拆遷分房沒我的份,我把他們全告上法庭
回到家,我沒開燈。
月光照進來,地板上一層冷白。
我從床底拖出舊鐵盒——鐵的,邊角生銹,鎖扣松了。
我把它放在茶幾上,“咔嗒”一聲打開。
磚瓦水泥收據,二十三張。
鋼筋**,鋁合金窗單子,施工隊工錢條。
一筆一筆,二十三萬零八百塊。
一張銀行取款憑證,十二萬現金。
最底下,一張泛黃的紙。
疊得整齊,邊角磨破。
我小心翼翼地展開它。
《翻修出資協議》。
筆跡有點褪色,但每一筆都能看得清楚。
今有陳家祖宅翻修,由兒媳何苗出資三十五萬元整。
若將來祖宅拆遷或出售,何苗享有補償款百分之四十的優先分配權。
立約人:陳德茂(簽字,按手印)。
見證人:何大山(我爹)。
見證人:陳大海(村長簽字,按手印)
日期:2014年3月12日。
當年我剛結婚,就拿出那么大一筆錢給婆家翻新祖宅,我爸雖然不愿,但架不住我勸說。
后來特意拉著我公公去村長家簽的這份協議,說是留個后手。
我公公以為占了天**宜——三十五萬白得三層樓,簽個字而已。
簽完把協議往桌上一拍:“你愛留著就留著。”
他以為這破房子永遠不會拆遷。
我留了十年。
我摸著那張紙,指尖在簽名上游走。
手很穩,心里有一團火——燒了十年的火。
我把協議放進包里。
明天,該算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