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合上了,轉過頭來找我。
"這個……****?"
她的語氣和撿到別人橡皮時一模一樣。
我的手指摳進課本封皮:"嗯,是我們一起寫的。"
她低頭又翻了翻,搖了搖頭。
"不好意思啊,我真的不記得。你要不還是拿回去吧?"
她把筆記本推回我這邊。
推的動作很輕,很客氣。
就像歸還一個借來的計算器。
我伸手接過來,指尖碰到牛皮紙封面,上面有一個她畫的小太陽。
旁邊寫著:沈舟是笨蛋。
她看見那幾個字了。
沒有任何反應。
我把筆記本塞回抽屜。
身后傳來一聲嗤笑。
我回頭。
陳越斜靠在窗臺上,雙手抱胸。
"沈舟,你還來啊?"他聲音不大,但足夠前后三排聽見,"人家不記得你了,你非要湊上去,是不是有點……"
他做了個手勢,歪了歪頭。
"惡心?"
旁邊幾個人笑了。
有人小聲說:"就是,哪有只忘一個人的?肯定是裝的。"
另一個接話:"早就想甩了唄,正好借這個臺階下。"
聲音不算大,但在安靜的教室里,每個字都清清楚楚。
林知意坐在前面,沒回頭。
不知道是沒聽見,還是跟她無關。
陳越走過來,一只手搭在我桌上,低頭看著我。
"兄弟,我教你個乖。"他的聲音輕飄飄的,像在逗一條流浪狗,"女人說不記得你,就是不記得你了。你越纏,越掉價。"
我看著他的手。
指甲剪得很整齊,無名指上帶著一枚銀戒指。
"你的手。"我說。
"嗯?"
"擋住我課本了。"
他愣了一秒,笑了,抬起手拍了拍我的肩膀,力氣不輕。
"行啊,硬氣。"
他走了。
身后又是一陣笑。
周曉從側面伸過一張紙條來:別理那個**。
我沒接。
握著筆,在草稿紙上做題。
筆尖戳破了紙。
換了一張,繼續寫。
第三章
這種日子持續了兩個星期。
我不再主動找林知意。但每天在教室里看見她,就像坐在釘子上。
她在前面和同桌說笑,和陳越一起去小賣部買飲料,在走廊里接過陳越遞來的奶茶。
每一個畫面都像指甲刮過黑板。
我告訴自己別看。
眼睛不聽話。
周五下午放學,走廊里撞見了
小說簡介
沈舟陳越是《不好意思,我也忘了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鄭麗君”充分發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高三那年,她出了車禍,失憶了。記得所有人,唯獨忘了我。全校都說她裝的——嫌我窮,甩得干凈。我信了。走了。一年后,她看到我和別人的合照,發來十七條語音。聲音在抖:"你不是只喜歡我嗎?"我回了四個字。第一章消毒水的味道從走廊盡頭涌過來,刺得鼻腔發酸。我攥著一袋橘子站在病房門口,手心全是汗。門半開著。林知意靠在病床上,額頭纏著紗布,臉色蒼白,但眼睛是亮的。她媽媽坐在床邊剝蘋果,看見我,愣了一下。我沖她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