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不想待在這里"。
想象中的、表面其樂融融的一家人。
我咽下最后一口粥,放下碗。
好了。
上一世的債,這一世,該一筆一筆算清楚了。
沈瑤,你挖了我的眼,毀了我的臉,殺了我的弟弟,害了我的孩子。
這一次,你笑不到最后。
第二章
沈瑤的生日過后第三天,我開始動手了。
第一步,查我**遺產。
我媽叫紀荷,是沈家的原配妻子。
她去世的時候,留下了一筆不小的財產,包括沈氏集團百分之十五的股份,以及城西的兩套房產。
這些東西,按理說應該由我和沈嶼繼承。
但上一世,我什么都沒拿到。
趙蕓以"代管"的名義把所有資產轉到了沈瑤名下。
我那時候不懂,不爭,不問。
這一世?
我翻出了媽媽去世時的遺囑公證書。
然后約了律師。
律師姓方,叫方和序,三十出頭,戴一副金絲眼鏡,說話直接。
"沈小姐,按照遺囑內容,這些資產的合法繼承人只有您和您弟弟。目前的代管人無論是誰,如果未經法定程序轉讓,都屬于侵占。"
我點頭。
"那就**。"
方和序推了推眼鏡:"您確定?對方是您的繼母和妹妹。"
"方律師,侵占就是侵占。"
我從包里掏出一疊復印件——這是我連著三個晚上從我爸書房里翻出來的。
股權轉讓書、代管協議、銀行流水。
"這些轉讓協議上,我的簽名是偽造的。"
我指著其中一份文件上"沈泠"兩個字。
"我媽去世的時候我十四歲,這份轉讓書的簽名日期是同一年。一個十四歲的孩子簽的股權轉讓書,您覺得有法律效力嗎?"
方和序看完文件,表情凝了下來。
"沈小姐,這不只是民事**。這涉嫌偽造簽名、侵占遺產,情節嚴重的話——"
"我知道。"
"所以我來找您了。"
從律所出來,我在路邊站了一會兒。
三月的風還帶著涼意,吹在臉上有點刺。
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睛。
還在。
第二步,查沈瑤那些年到底做了什么。
上一世我是瞎的,很多事情看不見。
但我能猜到——沈瑤在沈家做的事兒,絕不止挖我眼睛這一件。
我回到家,借口身體不舒服沒去上課,